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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缘何难以法割断权力的“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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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公告,“在长沙市从事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的企业,必须向协会提交申请,否则不准入行(4月14日《扬子晚报》)。

  行业协会本是民间组织,指导、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但很多行业协会已成为权力寻租的隐蔽场所。新闻中长沙市这家协会之所以具有强制力,源于其浓厚的“政府背景”,所以才敢强势公告。如此看来,行业协会已远离成立的初衷,谁该思考和整治?值得期待。
  

  “进行行业的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是我国行业协会设立的重要职责之一,但在当下的社会生态中,不少行业协会疏于对行业约束和管理,已沦为赤裸裸的行业利益维护者。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在达成、实施垄断中起主导作用,被处最高罚额50万元;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协会联合企业约定房价、票价,限定酒店、景点及用车,严令对选择其他商家的旅游企业将处以罚款;济南28家无活动开展、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管理的“瘫痪”协会被撤销…… “护犊”、主导垄断,成为当前很多行业协会通病,这已成共识。

  不可否认,由于我国长期对社会团体实施主管单位“挂靠制”,不少协会存在地域保护色彩明显、与监管部门人员“藕断丝连”的特征,甚至出现了充当“二政府”角色的情况。专家指出,在多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原本应该起到倡导企业自律和净化行业作用的行业协会屡屡失声乃至不当“发声”,行业潜规则存在多年却没有人去“点破”。行业协会一旦变成行业垄断护犊“家丁”,是将整个行业聚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使得消费者在面对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时只能忍受,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破坏的是公平的市场秩序。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诚然,行业协会成为垄断护犊“家丁”虽有历史原因,但相关管理部门改革不到位也不能免责,行业协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应属中国特色,出现行业协会挑战政府部门的现象应不足为奇,出现“行业协会”成为权力寻租的“马甲”很值得纪检、反贪部门警惕,敢于割断权力寻租的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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