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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建设用地确权
2.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交易
3.“小产权房”可以转正
4.土地税收计征重点从流转环节转向保有环节
5.房产税和消费税为地方主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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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
报告具体提出了涉及上述八大领域的三大改革突破口:
一是放开准入,引入外部投资者,加强竞争;
二是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
三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
——提供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设施。以落实集体成员权时点和量化集体资产为核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建立公平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国家土地基金制度。
——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财产税制度。将土地税收计征重点从流转环节转向保有环节,实施从价计征。率先对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土地和囤积土地征收土地增值税。
——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制度和土地融资制度。
——建立以权属管理和用途管制为核心的现代土地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按照消费地原则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将车辆购置税划归地方税。全面减并非税收入,市、区县政府每项非税收入征收均需要省级人大以上批准。
——规范地方发债制度,防范债务风险。
——建立和完善基础性财税制度。
摘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改革方案的总报告。报告全文将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https://www.richdady.cn/wap/zixun/item-4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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